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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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聚善播爱”项目政策

稿件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时间: 2026-02-06 字体: [][][]

  01、国龙爱心助残项目

  1.服务对象:全区有需求的贫困骨病残疾人。

  2.服务标准:宁夏国龙慈善基金会投入项目资金150万元,在全区开展筛查,为符合手术条件的困难患者免费实施骨关节置换等骨科手术150例,手术定点医院为银川国龙医院。

  3.执行期限:长期执行。

  02、白内障复明项目

  1.服务对象:全区有手术需求的白内障患者。

  2.服务标准:积极募集资金,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由宁夏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补贴。

  3.执行期限:长期执行。

  03、雷锋饺子计划项目

  1.服务对象:全区困难残疾人。

  2.服务标准:宁夏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募集资金10万元联合自治区义工联合会,为75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在春节送去价值200元的米、面、油等物资。

  3.执行期限:长期执行。

  04、助听器项目

  1.服务对象:具有宁夏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残疾人。

  2.服务标准:免费为全区500名困难听力患者适配助听器,每台助听器适配费750元由申请市县区残联承担。

  3.执行期限:长期执行,动态调整。

  05、集善乐业项目

  1.服务对象:18-4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有电脑操作能力的宁夏户籍持证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属、贫困大学生。

  2.服务标准:为18-4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有电脑操作能力的宁夏户籍持证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属、贫困大学生且有意愿从事数据标注工作的人,免费提供岗前培训。

  3.执行期限:长期执行,动态调整。

  06、“宁”心致力精神分裂症患者关爱项目

  1.服务对象:宁夏常住人口、经定点医疗机构精神科医生判定可持续使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长效针剂并能够获益,经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同意接受救助的患者。

  2.服务标准:为全区残疾人精神分裂症患者提供第二代抗精神病药长效针剂,除医保核定报销的部分外,个人自付的部分由项目资金予以补助。

  3.执行期限:长期执行。

  07、一户多残家庭救助帮扶项目

  1.服务对象:宁夏一户多残家庭。

  2.服务标准:宁夏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募集资金20万元,帮扶100户一户多残家庭,给予每户1000元-3000元救助金,为一户多残家庭捐赠日常生活用品、提供志愿者服务、给予生活照料以及为家庭成员中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残疾人提供就业培训和支持。

  3.执行期限:长期执行。

  08、暖心助困帮扶计划

  1.服务对象:因突发疾病住院治疗及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

  2.服务标准:宁夏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募集资金40万元,为200户因突发疾病住院治疗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提供每户2000元的大病康复救助,提供医疗救治、志愿者服务。

  3.执行期限:长期执行。

  09、困难残疾人大学生帮扶项目

  1.服务对象:具有宁夏户籍,当年被各类高等院校录取的残疾大学生。

  2.服务标准:宁夏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募集资金15万元,为50名特困残疾大学生提供3000元的救助,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助力其顺利完成学业。

  3.执行期限:长期执行。

  10、智能仿生手项目

  1.服务对象:全区适合条件的肢体残疾人。

  2.服务标准:北京爱尔公益基金会投入项目资金160万元,为全区适合条件的残疾人安装智能仿生手10只。

  3.执行期限:长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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